| 第一条 本交易中心钢铁交易平台加工系统为本交易中心的交易会员提供服务。
第二条 交易会员通过本网站登录本交易中心钢铁交易平台的加工系统,填写加工请求(货品编号、品名规格、开料规格、数量、包装要求、交付时间等等)并提交。
第三条 交易会员必须提供该会员负责人员的联系方式,确保双方联系无阻碍,否则,因无法联系而造成的损失由该会员自行承担。
第四条 本交易中心收到该交易会员的加工请求后,将给予信息反馈。
第五条 本交易中心加工产品实行先付款后加工的加工制度。
加工费用按本交易中心收费标准收取,本交易中心有权随时变更收费标准。
第六条 加工过程中发现钢卷有起波浪、发霉等问题时本交易中心将停止加工并通知该会员。
① 该会员要求钢卷重新卷回的,本交易中心将另行收取卷回费;
②无法通知该会员或该会员不作答复的,本交易中心将自行决定重新卷回,因此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该会员承担。
第七条 因加工行为引起的争议,由本交易中心与该会员协商处理。确因本交易中心的原因造成损失的,本交易中心仅赔偿受损失货物的实际损失。
第八条 货物加工后超过合理期限仍未提走所产生的费用由相关的交易会员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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